跳到主要內容區

♦️114年外交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4年1月21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逾期不候

 

送件單位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五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曾於上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外文等相關課程五門以上(五門課程中應有一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五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但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二門為限。

()第三款所列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

()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七十五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必備繳交文件

1.經學校核發之上(112)學年度兩學期成績單正本(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2.在學證明(含註冊證明)。

3.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4.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相關議題),且先前未曾以該專題報告申請本獎學金。

5.教授推薦函2份。

6.其他證明文件(如:外國語文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參與國際會議或擔任非政府組織志工證書影本),如無此項則免交


🐻文件下載

申請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