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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彰化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3年10月4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五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提出申請:

1.大專學生(含四技、二技及五專四年級五年級學生)

2.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112上下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3.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4.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必備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113-1學期在學證明
  3. 112-12成績單
  4. 六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請勿附戶口名簿)
  5. 清寒證明(1)低或中低收(2)學校證明(一校至多兩位,如超過兩位將以成績高低推薦)


🐻文件下載

申請書

學校證明(如有低或中低收則免附)(一校至多推薦兩名,將依成績高低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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