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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建大雲林縣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4年10月1日止,請依期限交件,以維護準時送件同學權益~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凡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 大專組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四、若同時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領據已簽)者,則喪失獲獎資格,並請告知學校收件單位。

獎學金每學年錄取名額及金額如下:

  • 大專(院)校學生:16名(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空專、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等之學生)。
  • 每名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整。

必備申請文件

  • 申請書乙份。
  • 第114-1學期在學證明(請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列印)
  • 獎懲證明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正本乙份
  • 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清寒證明二擇一

  1. 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 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

 


🐻文件下載

申請書

導師證明(先請推薦人填寫並簽名,如有低收或中低收證明則免附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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