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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臺東縣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3年9月20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前送件,謝謝~

 

※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5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及條件: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二)排除對象:

1.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

2.榮民或配偶任公職或在學榮民子女本人為現役軍人、榮民、公務人員身分者,均不合申請資格。

二、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臺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清寒學生,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二)申請人合於上述條件(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惟限於設定名額,具清寒家庭子女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者為優先獎助對象,餘以學業成績高低依序核發;若學業成績同分時,以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為排序標準。

✨必備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學校正式成績單影本(112學年度上、下學期)。

(三)在學證明(請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申請)

(四)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五)家長榮民證(或遺眷證明資料)影印本。

(六)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有效期限須到本年底)


🐻文件下載

➡️➡️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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