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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113-1學產低收助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3年9月27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謝謝~

三民校區日間部同學  你們好~

本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罝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已開始接受申請,本校收件至113927日止,為保障準時繳交同學權益,逾期繳交恕不辦理。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請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民生校區請繳交至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繳交至進修部學務組

       ♦提醒:請先辦妥校內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才能申請。

申請條件:

()低收入戶之學生。

()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六十分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繳交文件(三民校區日間部同學請備妥下列文件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申請表(記得簽名)

()  112-2學期成績單(新生免繳交,成績一律填60)

(個人獎懲紀錄(至生輔組申請)(無小過以上處分)

(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影本。

(台銀註冊繳費單(核對是否辦理學雜費減免使用)

 

不符合資格者:

一、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二、學生如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請依「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辦法辦理該生學雜費減免,如未依規定辦理,或申請以下補助者(14),不予核准,已領取者,應繳回:

()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

(十四)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二、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不得申請本助學金。

三、低收入戶學生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請領助學金者,不得重複請領。

 

範例圖片


🐻文件下載

➡️➡️113-1學期申請書(請記得填寫分數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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