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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12)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提出申請,敬請把握時間~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五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逾期不候。

 

✨📢申請資格

教育部立案之大學部(不含空大)、碩士班及博士班之粵籍(含廣州市及海南省、陸港澳地區及僑居地)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及交換學生。

就讀學位期限:

博士班4年、碩士班2年、大學部依其修業年限(延長年限不得申請)

 

✨📢申請資格

(一)獎學金

1.第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性8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

2.未享有任何公費。

(一)助學金

1.第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性7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

2.家境清寒且未享有任何公費。

 

✨📢申請必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本地生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

(三)本(113-1)學期在學證明正本

(四)第112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五)粵籍籍貫證明文件:

  1.本地生:

     (1)同鄉會會員:須提供會員證。

     (2)非會員:提供申請生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之①舊式手抄戶籍謄本、②舊式身分證、③畢業證書、④退戶令等有標明本籍或祖籍之官方證明文件影本。

 2.僑生:提供申請生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之粵籍證明文件影印本,或海外當地僑社團體出具知粵籍籍貫證明文件影本。

 3.陸生:提供常住人口卡影印本。

 4.如是申請助學金者:檢附清寒證明書正本(請村里長出具)或低收入戶正本。

 5.申請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因應疫情所需)

 6.自傳300字1份並敘明籍貫(如廣東省00區/縣/市  人),如下連結。

7.本地生達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尚未成為該同鄉會會員者,須於申請獎助學金時繳交入會申請書(如粵籍母親與非粵籍父親所生之子女,從母姓者得申請為會員,會員申請書如下連結)

 


文件下載

申請書

自傳

未領公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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