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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嘉義”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3年9月27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注意申請書要先請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課指組(活動中心5樓)

民生校區日間部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嘉義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下列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一)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

112-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112-2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二)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四技、二技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

112-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112-2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獎學金每學期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20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 。

(二)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23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

♦️必備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112-2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可至資訊樓一樓印表機列印)。

(三)獎懲及出缺勤紀錄(請至生輔組申請)。(未有缺曠課或記過紀錄)

(四)戶口名簿影本或1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五)如是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六)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書(請至下方下載)

注意:

1.獎學金審查原則及各組同一所學校錄取名額之比例限制等相關事項,由嘉義市政府定之。

2.所送申請書及證件(不論錄取與否)該市政府均不退還。


文件下載

1.申請書

2.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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