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4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收件至期間以各院公告時間為準,請準時交件至各院辦理,以維護準時交件同學權益,謝謝~

✔️申請人資格條件:(以下一至四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空中大學生、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碩士生及博士生)。

二、113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僅限大專院校學業成績)。

三、113學年度下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四、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二)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三)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四)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五)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

   除(一)外,其餘(二)~(五)請申請同學附上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以便該基金會查考。

五、為避免資源重複落在同一學生身上,請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同學優先申請。

✔️必備文件:

(一)必備文件

   (1)申請書

   (2)113學年度下學期成績證明(可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列印)

   (3)A4列印之存摺封面影本

   (4)獎懲紀錄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二)擇一選附(如有兩個以上可一起附)

   (1)政府機關所開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2)辦理學貸證明。

   (3)其他文件(請說明):導師證明或自述證明

✔️️申請期限:收件至114年9月30日止(請以各院公告截止期限為主),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提醒:本校有名額限制,繳交文件並非獲推薦

 


文件下載處

申請書(附件一含導師推薦及自述證明)

✨申請書請記得簽名蓋章

✨依本校所限名額獲推薦後,將於9月底10月初通知推薦生填寫電子表單(如有電話2219電話開頭,請記得接聽或回撥)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