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3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3年3月28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五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該市6個月以上(112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3年3月31日)
二、112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四、成績
(一)大專院校組(五專前3年比照高中職組,後2年比照大專院校組):
1.獎學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助學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二)高中職組(含進修學校):
1.獎學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2.助學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必備申請文件
- 申請書(下方欄位請先找導師簽名)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低收入戶證明
- 112-1學期成績單
- 獎懲紀錄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 申請清冊(請先填妥基本資料)
- 未領取獎學金切結書(如下方文件下載)
文件下載處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