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度清寒學生獎學金,本校申請至113年4月17日止~(逾113年4月17日請送家扶中心辦理,推薦人亦請照家扶中心規定辦理,謝謝)
112-2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度清寒學生獎學金,本校申請至113年4月17日止~(逾113年4月17日請送家扶中心辦理,推薦人亦請照家扶中心規定辦理,謝謝)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5樓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獎助對象:家境清寒、學行優良之高中(職)及大專學生。
(一)家境清寒係指低收入戶、父或母身心障礙、家庭遭遇變故或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清寒証明書者。
(二)學行優良係指:
1.五專前三年:學業及操行成績80以上
2.大專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二技、四技:學業及操行成績80以上
3.成績認定:
(1)一年級新生以第一學期成績為主。
(2)二年級以上學生,以前一學年下學期及本學年上學期成績為準。
(三)僑生、夜間部(含補校)、研究生及大專應屆畢業生不受理申請。
(四)申請學生之年齡限制:25歲以下。
必備繳交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兩學期成績單。
其為一年級學生,請附上學期(112-1)成績單;
如為二年級以上學生,請附本學年上學期及前一學年下學期成績單;
3.全戶戶籍謄本。
4.其它足以證明清寒之文件(諸如低收入戶、父或母之殘障手冊等)。
5.申請學生之自我介紹文。
獎學金之審查標準,依序以下列家庭情況為優先考慮:
(1)父母雙亡(或單親因故無職業)
(2)家庭遇重大變故,生活無依者
(3)政府有案之社會救助戶
(4)一般清寒子女
獲獎者頒發典禮:於每年8月底前舉行頒獎典禮,典禮現埸頒發獎學金及獎狀,獲獎人必須親自領獎,不得代領,未前來領獎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文件下載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