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2-2臺中市勤學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3年3月7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逾期不候,謝謝。

🐻本校需彙整文件送承辦單位審核,請依本校所訂時間繳件,以免影響準時繳交同學權益。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三樓課外活動指導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

(二)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如無低或中低請填導師填寫導師證明並請導師簽名)

(三)各組成績之標準如下:

1.級中等學校組 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之一、二、三年級 :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大專院校組 含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

🐻必備文件:

(一)申請書(如附件)。

(二)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三)低收入戶名冊、中低收入戶名冊或導師證明。

(四)第112-1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正本(請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申請)。

(五)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六)獎懲證明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七)郵局存簿影本


🐻文件下載

申請書

導師證明(請導師敘述狀況,並於導師欄位簽名)(如有低收或中低收則免附導師證明)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