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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雲林縣清寒優秀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3年3月15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逾期不候,謝謝~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5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學制

研究所、大學院校、大專院校、五專前三年、高中職、國中

🐻‍成績

體育:70分以上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政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1.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2.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二、補助金額及名額

(一)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

(二)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但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中職校以每名新臺幣2,000元核發。

(三)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得視雲林縣政府年度預算編列增減之。

🐻‍必備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112-1學期成績正本(可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列印)

(三)獎懲紀錄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四)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五)低收入戶證明(鄉鎮市公所核發,勿附村里長清寒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如無低收證明,請附上導師證明)


🐻‍文件下載

申請書

導師證明(如有低收證明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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