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自行申請)112-2金門縣獎學金,請自行線上申請,時間自113年3月1日至3月15日止

(自行申請)112-2金門縣獎學金,請自行線上申請,時間自113年3月1日至3月15日止

請自行上網申請

網址:請詳閱下方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格:

申請對象以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一)於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於金門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6年以上者。

(三)於金門縣烏坵鄉設籍達10年以上者。

二、獎學金類別:

(一)一般在學獎學金155名:(不含就讀夜間部、進修部及已畢業學生)。

1.公立大學(學院及五專4~5年級學生)每學期錄取50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2.私立大學(學院及五專4~5年級學生)每學期錄取50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3.國外大學(經教育部認可學校),每學期錄取5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4.金門高中及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每學期錄取30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高中取15名,農工職校取15名)。

5.國內其他公私立高中職學校(五專1-3年级學生),每學期錄取20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公立學校錄取10名、私立學校錄取10名)。

(二)研究生獎學金:

1.考取國內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1萬元整,博士班每名2萬元。

2.凡獲得國內外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兩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2萬元整。

三、申請限制:

(一)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1.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

2.國外大學在學學生,當學期至少修滿10個學分,所修科目成績必須有半數以上屬A者始可申請。

3.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4.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暨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均不得申請一般在學獎學金。

(二)經國內公私立大學錄取為研究生並入學註冊者。

四、申請資料:

申請獎學金學生應填具申請書乙份,並檢具下列證件:

(一)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國外大學學生:

1.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2.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二)國內研究生:

1.切結書(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2.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五、申請方式:

(一)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

1. 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 網頁註冊後登入申請。

2.可透過加入官方LINE(搜尋"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或搜尋LINE ID : @725ejuze)點選"我要申請"進入上述網頁。

3.開放網路申請期限:113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

4.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並可透過獎學金申請網頁查詢自身是否錄取,不另行通知。

六、聯絡方式:

獎學金相關訊息可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查詢,如有相關疑問可洽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李小姐(電話:082-325630分機62481)。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