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2-2苗栗縣獎學金申請至113年3月11日止,請把握時間送件,逾期不候,以維護準時送件同學權益,謝謝!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外活動指導組

民生校區同學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設籍苗栗縣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不含研究所、實習生、進修專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符合下列各款所定條件者,得申請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即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成績,每學期總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或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在七十五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

(二)體育成績即健康與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三)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之書面證明者或導師證明(請下載下方文件,並先請導師簽名)

必備文件:

(一)申請書(先請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二)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能省略)

(三)在學證明正本(請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機器申請)

(四)前1學期成績單正本(請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機器申請)

(五)鄉鎮市公所核發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證明(導師證明請依苗栗縣政府規定格式填寫,並請導師簽名)

(六)未領取其他機關獎助學金證明(請註冊組領取表格並請表格所列單位蓋章)

(七)獎懲及操性證明(請至生輔組申請)

(八)郵局存簿影本


文件下載

申請書(家長及監護人必簽名)

苗栗縣政府導師證明書(如有低或中低證明則免附此項)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