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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校外賃居安全座談會

112学年度第1学期校外賃居安全座談會

1.時間:10/18(星期三)及10/19(星期四)班會時間(第7、8節)昌明樓4201室舉辦,各年級各班副班代必須參加。

2.請假:若本人無法參加,請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尋找代理人出席,需請公假者請於座談會前完成請假手續。

(依據學生獎懲辦法第九條第2項及第6項:擔任幹部(含班級、社團、宿舍等)怠忽職責有具體事實者,或無故缺席重要集會者,得記申誡壹或貳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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