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12-1新竹市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10月19日止,請把握時間送件~
112-1新竹市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10月19日止,請把握時間送件,逾期不候,以維護準時送件同學權益,謝謝!
三民校區同學請送活動中心三樓課外活動指導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2項。
(二)家境清寒者請檢附里長證明書、低收或中低收。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導師部分請先找導師簽名、申請書下方申請人請簽名)
(二)第111-2學期成績單(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三)獎懲證明書(請至生輔組申請,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四)請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五)第112-1在學證明
(六)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書(請至註冊組領取表單)
(七)郵局存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