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注意)112-1警察子女獎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6日前提出申請~

112-1警察子女獎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6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候,謝謝!

一、申請對象: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標準:

1.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2.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獎勵獎學金:高職組每學期24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高職組每學期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勵及獎助名額之分配,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前訂定之。

四、必備文件

1.申請書

2.第111-2學期成績單正本

3.在學證明(本校學生證未有註冊章,一律檢附在學證明)

4.家長於警政單位之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如因公殉職、殘障或重傷等,請原警政單位提供證明或撫卹金證明書影本

5.戶口名簿影本

6.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請註冊組申請)


申請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