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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112)年9月18日前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臺東縣政府「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1.旨揭獎學金提供設籍「臺東縣」6個月以上,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 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學業成績符合該獎學金_規定之在學學生得提出申請。
2.本案擬上網公告周知,並敬會相關承辦單位協助轉知符合資格並有意申請之學生,於本(112)年9月18日前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俾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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