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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12第1學期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2年9月28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謝謝!!

112第1學期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2年9月28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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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

(一)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一年級新生)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

(二)本要點清寒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入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成績

高中(職)及五專前三組及大專及五專後二年組: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

(2)操行成績80分(甲等)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

二、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名額、金額如下:

(一)高中(職)組50名,每名新臺幣1,600元。

(二)大專組30名,每名新臺幣2,500元。

三、必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前111-2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1份。

(三)戶口名簿影本1份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

(四)清寒證明文件或導師證明(導師證明請先請導師填寫並簽章)。

(五)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六)獎懲證明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七)郵局存簿影本

申請書

導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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