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12-1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請申請至112年9月15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至112年9月15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逾期不候,謝謝!
三民校區送至活動中心三樓 民生校區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應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成績:
1.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2.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申請名額:
- 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高中職補校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每學期以每一百人獎助一名為原則,各校合計獎助二百名為限,每名新臺幣一千元。
- 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及夜間部)學生,每學期以每校獎助一名為原則,各校合計獎助四十名為限,每名新臺幣三千元。如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得視各校申請人數比例酌予調整核給名額,並就學期成績較優者優先核給,學期成績相同者,就操行成績較優者優先核發。
必備申請文件:
- 申請書。
- 第111-2學期成績證明書。
- 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村里長清寒證明。
- 未領取其他機關獎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 獎懲證明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 存簿影本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