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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到112年10月2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謝謝!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外活動指導組

民生校區同學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一、申請說明: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書面證明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

二、身分類別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導師證明如下申請書)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導師證明如下申請書)

三、成績標準如下:

(一)大專以上、五專四、五年級組:學校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二)五專前三年:學校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四、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博士: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中(職):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才能憑成績申請獎學金。

五、必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需含完整記事)

(三)在學證明正本(請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機器申請或註冊組申請)

(四)前1學期成績單正本

(五)鄉鎮市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證明(請依規定格式填寫)

(六)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七)未領取其他機關獎助學金證明,請註冊組領取表格並請表格所列單位蓋章

(八)獎懲及操性證明(請至生輔組申請)

(九)郵局存簿影本


文件下載處

申請表

導師證明,需有導師或簽名(有低收證明者免附導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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