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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子獎助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5月3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111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子獎助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53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學生活動中心三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日間部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大專)院校、高中()在學學生。

()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需檢附清寒證明或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大學(大專,含四技二技) 111-1學期成績在80分以上者,操行成績達80(或列為甲等)者,五專前三年111-1學期成績在75分以上者,操行成績達80分者。

()該項助學金大學(大專)、高中(),各學期,每人限領取乙次,並未獲得其他社福單位獎助學金贊助者。

助學金金額:

()大學(大專)學生:每學期每所學校贊助額度為新台幣貳~參萬元整,經本會審核通過後,每名發放新臺幣壹萬元整。

()五專前三年:每學期每所學校贊助額度為新台幣參萬元整,經本會審核通過後,每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繳交文件:

()申請表(附件1)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反面影本

()111-1學期在學證明正本。附於證件黏貼表(附件2)後面。

()111-1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

()500字內家境概述」欄位,以供審查人員審核參考(附件3)

()()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正本1份。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4)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郵局存簿影本

申請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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