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請於112年4月7日前提出申請!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請於112年4月7日前提出申請!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名額及金額
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A 大學組:每學期29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B 專科組:每學期 6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C 高中組: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D 高職組:每學期24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E 大 專 組 :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F 高中職組: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請)
01、111年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影本
02、在學證明正本
03、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04、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或戶籍謄本正本
05、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06、郵局存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