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行天宮助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3月1日止,請把握時間請出申請~
111-2行天宮助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3月1日止,請把握時間請出申請~
三民校區日間部學生請至活動中心三樓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民生校區至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至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立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助學金額:
(一)高中(職)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二)大專組:(含五專四至五年級及二專、二技、四技、大學部學生。)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申請文件:(請務必詳閱)
一、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五)、(六)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該宮將視為無效件處理。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在學證明正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如與祖父母同住,亦須祖父母資料。
(四)申請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