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1-2學期苗栗縣獎學金申請至112年3月10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謝謝~

111-2學期苗栗縣獎學金申請至112年3月10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謝謝~

三民校區日間部學生請至活動中心三樓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民生校區至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 具低收/中低收入或導師出具證明(導師證明書請填寫下方申請書)
  • 設苗栗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及本縣中等學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
  • 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不含研究所、實習生、進修專校):

1.學業成績即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成績,每學期總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或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在七十五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

2.體育成績即健康與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分配如下:

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三十名,每學期每名新臺幣八千元。

★獎學金之申請應檢具下列文件:

  • 獎學金申請書。
  • 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或導師證明(請依下方格式填寫)。
  • 111-1學期成績證明書。
  • 在學證明正本
  • 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詳細記事)
  • 獎懲證明(請至生輔組申請)
  •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 郵局存簿影本

申請書(先請家長及導師簽名)

導師證明(請導師協助詳述並請導師簽名)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