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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3月14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3月14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三民校區日間部學生請至活動中心三樓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民生校區至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以設籍南投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請導師填具證明書並簽名)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請導師填具證明書並簽名)

★成績標準:

(一)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本組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二)高中(職)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博士: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中(職):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五)原住民: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必備文件:

(一)填妥之申請書

(二)6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三)111-1學期成績單

(四)在學證明

(五)低收入戶證明或出具導師證明、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證明

(六)未領取其他講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七)郵局存簿影本

 

申請書

導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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