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3月14日至,逾期不候,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112-1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3月14日至,逾期不候,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三民校區日間部學生請至活動中心三樓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民生校區至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至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縣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應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一)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二)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14日
三、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各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職)、高中職補校級五專前三年)每學期以每100人獎助1名為原則,各校合計獎助200名為限,每學期新臺幣1000元。
(二)大專院校(含五專4、5年級及夜間部)學生,每學期以每校獎助1名為原則,各校合計獎助40名為限,每名新臺幣3000元。
★申請檢附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1份
(二)「前一學期」即(11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三)學生在學證明正本1份
(四)清寒證明正本1份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1份
(六)獎懲紀錄表正本1份(請至生輔組申請)
(七)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正本(請至註冊組申請)
(八)郵局存簿影本
*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