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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申請案,請於114年11月10繳交,謝謝!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條件

請詳閱-辦法文件

本項雖有六項獎學金,但申請生僅需填一份申請書,桃園市教育局將自行審核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

必備申請文件

()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1471日以後申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451日前設籍本市)

()113學年度成績證明書。

()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如是特殊身分請分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需附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

文件下載

申請書(含存簿黏貼頁面)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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