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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至115年9月9日止,請把握時間申請

✨送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一)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之大學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不含公費生、在職專班、推廣教育、特教生)。

(二)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且就讀於屏東縣之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

(三)申請學生其前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須80分(或甲等)以上者(等第請附上換算百分制表參考)且未受記過處分者;如學業成績雖未達80分(需75分以上),如確屬優秀且經師長極力推薦表現者又符合上述申請資格(一)或(二)點者(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亦可推薦。

(四)符合上述(一)或(二)申請資格者且須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

(五)已領取過該獎助學金者不得再重覆申請,以利擴及獎勵更多設籍於屏東有需求之學子。

 

✨獎助名額&金額:

大專校院:12名,每名1萬5,000元。

 

✨申請資料:

  • 申請書
  • 前學年(114-1及114-2)成績單(可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列印)
  • 獎懲紀錄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 低收、中低收或里長清寒證明
  •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
  • 自傳(限1,000字以內)

注意事項:

(一)預計於115年10月24日(星期六)下午4時假潮州聞香閣餐廳,舉辦屏東縣救國團團慶活動中頒發,獲獎通知單另寄,請申請人預留時間參加。

(二)受獎人務必親自出席領獎,未出席者則不予補發獎助學金。

 

➡️➡️文件下載

申請書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

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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