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函 請駕駛人駕駛汽機車時勿抽菸,致影響他人安全
【轉知】請駕駛人駕駛汽機車時勿抽菸,致影響他人安全
一、依衛生福利部115年1月15日衛授國字第115010040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駕駛人騎乘機車或行駛汽車時抽菸,煙霧與煙灰隨風四散,常致影響後方用路人視線與呼吸,增加交通事故風險,更可能衍伸隨手丟棄煙蒂之環境汙染及二手菸危害情形。
三、請避免駕駛人駕駛汽機車時抽菸,致影響他人安全。
【轉知】請駕駛人駕駛汽機車時勿抽菸,致影響他人安全
一、依衛生福利部115年1月15日衛授國字第115010040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駕駛人騎乘機車或行駛汽車時抽菸,煙霧與煙灰隨風四散,常致影響後方用路人視線與呼吸,增加交通事故風險,更可能衍伸隨手丟棄煙蒂之環境汙染及二手菸危害情形。
三、請避免駕駛人駕駛汽機車時抽菸,致影響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