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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為新臺幣29,50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為新臺幣196元

依據勞動部114年10月21日以勞動條2字第1140148807號公告(如附件一),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為新臺幣29,50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為新臺幣196元,請各計畫主持人及用人單位依規定辦理。

    若預計聘僱期間薪資不同時(例如:114年時薪$190元,115年時薪$196元),請分別提出二份聘僱申請。

檔案:【公告附件1】勞動部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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