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緩徵延後召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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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十九歲(含)以上之役男學生 ,註冊前持學生證,向征額所在地鄉、鎮、區市公所領取「役男徵額歸屬證明書」,並於註冊時繳交生活輔導組,以辦理緩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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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後備軍人身份之學生,應於入學註冊時,繳驗「退伍令」影印本,向生活輔導組辦理儘後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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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歲(含)以上之役男學生在學藉尚未核定前,如因兵役機關需要,可持國民身份證、學生證,向生活輔導組領取申請暫緩征集用之在學證明書,逕自向兵籍征額所在地,鄉、鎮、區公所辦理暫緩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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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經申請緩征,儘後召集之學生,自入學之日起,即應儘速檢送高中正式畢業證書,或其他有效學歷證件,繳交註冊組呈報教育部核定學籍。
如有疑問請電 (04)2219 -5217 分機 5217 生活輔導組 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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