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服務項目-失物招領

失物招領                                           拾得物查詢

 

一、拾得物招領

(一)於校內拾得遺失物(金)者,敬請送生活輔導組,並填寫【拾得物招領登記表】(拾獲物品數量、類別、金額及地點),謝謝您的辛勞!。

(二)拾得物經登錄後,如有失主相關資料,經查明通知失主領回。

(三)如不知所有人,生活輔導組予以公告;時間以拾得物拾獲之日起六個月內為限。

(四)所有送交生活輔導組之拾得物公告於網路拾得物招領欄內,以為徵信。

(五)公告招領期間遺失物所有人前來認領時,生活輔導組確實查證無誤後,將其物歸還之。

(六)遺失物照片請點我

(七)失主領取遺失物品請出示證件,並填表登記【遺失物品領取表】。

※愛的小叮嚀

(一)請同學於體育課、軍訓課、分組上課、圖書館閱讀時,注意貴重物品的保管,以免讓竊賊有機可乘。

(二)遺失證件、信用卡、金融卡、機車等記得掛失以免自身權利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