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至113年9月26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前送件~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五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二、清寒之定義及範圍如下:

()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

()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家庭有重大或緊急變故致生活困難者。

()經申請人之就讀校方人員訪視後認定確實家庭生活困難。

三、成績:

()清寒獎助金: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優秀獎學金:

1、公私立大專院校組: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公私立高職組(五專前三):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必備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在學證明。

3、申請人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章)。

5、領據。

6、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切結書。

 


🐻文件下載

➡️➡️申請書(含領據、帳戶影本、切結書)    (家庭狀況訪視表限無低收、中低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