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3年10月4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逾期不候,謝謝~

 

送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五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

  • 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1.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 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
  3. 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 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 凡已享有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學校或民間機構設立之同性質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必備文件:

  • 申請書一份(請導師簡述及簽名)。
  • 前一學期成績單(可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列印)。
  • 獎懲紀錄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 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 清寒證明文件(例:低收入戶繳交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其他具清寒事實或突遭變故學生由學校導師簽章證明)。
  • 未領取其他公費及獎學金證明書(請至下方文件下載列印)

🐻文件下載

申請書

未領取公費及獎學金證明書

️導師證明(如有低收等證明則免附此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