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建大彰化縣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10月4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謝謝!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三樓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含本會建大大學 新生 清寒 獎助學金)得提出申請
一、大專組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三、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必備文件:
一、 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正本
三、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
四、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請導師填寫清寒證明(申請表請至下方文件下載處下載),並請至國稅局申請所得清單證明。
六、獎懲證明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七、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領取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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