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雲林建大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10月4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謝謝!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三樓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凡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大專組: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三、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必備資料
一、 申請書乙份。
二、 在學證明正本。
三、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正本乙份
四、 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
1. 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請勿附里長清寒證明)
2. 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請導師填具先填具證明單(表格如下方資料下載),並檢附國稅局所得稅清單證明。
六、獎懲證明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七、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領取表單)
文件下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