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3月15日止,逾期不候,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三民校區日間部學生請至活動中心三樓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民生校區至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申請名額及獎金:
一、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一百二十五名,每名二千元。(但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中職校以每名二千元核發。)。
二、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一百名,每名三千元
★申請期限:
本校申請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15日止,請注意時間提出申請~
★申請必備文件:
(一)申請書正本
(二)111-1學期成績證明正本。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需填寫內容及導師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