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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校區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公告
本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罝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已開始接受申請,逾時視同放棄權益。 二、申請證件: 填具申請書(附件)。 上學期成績單(可以至民生校區註冊組申請) 個人獎懲記錄。(如不清楚可以至民生校區學務組詢問) 學生印章 (放在民生校區尚未取回者可不用再交)。 學生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曾經交過者,不用再交) ※個人獎懲記錄可至「eportal」列印,如無法查詢或列印,至民生校區學務組詢問 三、申請期限: 請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0日前備妥資料交至民生校區學務組。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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