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確實執行教育部「防治學生藥物濫用」及協助衛生福利部「菸害防制及電子菸防範」、「愛滋宣導防治」
及「傳染病防治宣導」等,於每學期委請各學制協助執行宣導,並運用班會實施討論,適時轉達最新資訊於
全校教職員工生知悉。
二、實施時間:107年10月1日至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