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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潔比賽實施規定
一、目的: (一)加強學校環境衛生及美化校園 (二)增進學生身心健康並培養學生良好之整潔習慣。 (三)增進同儕協同合作之精神。 二、評分方法:(詳見評分表) (一)由各班服務股長及環保股長擔任(見評分輪值表),學務組監督檢查。 (二)學務組師長及導師隨時抽查。 三、比賽時間: (一)自開學第2週起至第17週止(期中、期末考週暫停評分) (二)開學、期中、期末考週舉行大掃除,教室請導師協助檢查,公共區域由 學務組師長檢查通過方可離校。 四、獎懲辦法: (一)連續3週獲得第一名的班級,全班學生記嘉獎1次(基準分為80分) (二)連續3週低於75分的班級,全班罰愛校服務1次。 五、實施方式: (一)掃地時間:上午7:40-8:00 (二)評分時間及項目:上午8:00-8:10 六、垃圾分類項目: (一)紙類:含舊報紙、廣告紙、硬紙箱、舊書、筆記本及其他紙類。 (二)鐵鋁罐類。 (三)玻璃類。 (四)塑膠容器類:含寶特瓶、飲料瓶、養樂多瓶及各類塑膠瓶。 (五)塑膠袋、杯、碗盤。 (六)保麗龍類:餐具等。 (七)一般垃圾。 七、注意事項: (一)各類垃圾應盡量縮小體積,如鋁罐、鋁箔包壓扁、塑膠袋打結以減少垃 圾量。 (二)未喝完之飲料請倒掉沖水後再放入回收桶,以免滋生蚊蠅或產生異味。 (三)紙類、鐵鋁罐、玻璃類、塑膠容器類、廢電池、燈管,每天升旗前送至資源回收場,依類別放入資源回收桶。 (四)塑膠袋、杯、碗、盤及保麗龍、舊衣布類分類打包放置垃圾車旁,由垃圾車人員回收。 (五)廚餘:三餐吃剩的飯菜或飲料等請倒入廚房旁的廚餘桶,牙籤、塑膠袋等請勿丟入。 八、本規定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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