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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外交獎學金
外交部外交獎學金 截止日期:2021/2/5 一、外交部為獎掖培植外交人才,鼓勵優秀青年投身外交工作,特提供本獎學金。 二、本獎學金所需經費,由外交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各年度之獎勵名額為34 名,每名新台幣2 萬5 千元。但外交部得視該年度經費予以增減。 三、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三)曾於上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外文等相關課程5 門以上(5 門課程中應有1 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5 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但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2 門為限。 (四)第三款所列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達80 分以上。 (五)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 分以上,體育成績75 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至生輔組申請證明) (六)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並備妥下列文件後,向就讀學校申請: 1. 上一學年度(兩學期)成績單正本(註有班級排名百分比及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2. 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 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4. 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議題相關)。 5. 教授推薦函2 份。 五、外交部設「外交獎學金審查小組」,負責複審本獎學金相關事宜。 得獎名單由外交部函告得獎人就讀學校轉知受獎人,並擇期由外交部部長頒發。 六、依本獎學金獎勵之學生,如經查其資料有偽造或不實者,外交部除註銷其資格並追繳已發之獎學金外,必要時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附件下載連結:https://www.mofa.gov.tw/cl.aspx?n=7de9ffbc53e9f362
申請方式--- 凡本校日間部學生需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課外組申請。其餘各學制同學,請洽各學制獎學金承辦人 臺中科技大學民生校區學生請洽民生校區學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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