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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菁英學生急難濟助實施辦法
學生急難濟助專區申請辦法目 的關懷弱勢家庭學生因突逢變故,致生活、就學陷入困境,給予即時幫助,助其度過急難。 適用對象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或其他意外事件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就學中之高級中等(含)以上學校之具本國籍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空中大學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25歲以上或年度家戶所得100萬(含)以上學生)。 申請項目及方式(一)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費等濟助 申請條件及濟助原則(一)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且同一項變故發生之一年內以濟助一次為限。 申請文件申請文件如下: 濟助金額及發放方式(一)每一個案之濟助金額以新台幣參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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