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受理申請期間:112年2月15日起至112年3月17日止(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線上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於勞動部網站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2.申請方式:
(一)郵寄申請: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申請書請於112年2月15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或經由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直接下載。(二)線上申請:請於112年2月15日至3月17日至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